2022年5月16日 星期一

EMHC Mission Statement

Extraordinary Ministers

of

the Holy Comm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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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ucharist is Jesus who gives himself entirely to us, feeding on Him and abiding in Him through Eucharistic communion – if we do so in faith – transforms our lives into a gift to God and to our brothers and sisters.” For a Catholic, receiving Holy Communion in a state of grace and with faith and love therefore means “entering into harmony with the heart of Christ, assimilating his choices, his thoughts, his behavior. It means entering a dynamism of love and becoming people of peace, people of forgiveness, reconciliation.”
~ Pope Francis

“聖體聖事,是耶穌他將自己完全獻給我們,以他為食,並通過聖體聖事而住在他裡面——如果我們本著信仰這樣做的話——將我們的生活變成天主和我們兄弟姐妹的禮物。” 因此,對於天主教徒而言,在恩典的狀態下,以信仰和愛接受聖體聖事意味著“與基督的心和諧相處,吸收他的選擇、他的思想、他的行為。這意味著進入愛的活力,成為和平、寬恕、和解的人。”

Mission Statement
The Extraordinary Minister of Holy Communion (EMHC) assists in distributing Holy Communion to God’s people present at Mass and to those who are in nursing homes or homebound.

使命宣言
送聖體員 (EMHC) 協助向出席彌撒的天主子民以及在療養院或居家的人分發聖體。

Ministry Description

The permission for this ministry, given in 1969 by Pope Paul VI, was implemented by the instruction aptly entitled Immensae Caritatis — Immense Love. From the instruction we read, “Christ the Lord has left to the Church, his spouse, a testament of this immense love. This wonderful gift of the Eucharist, which is the greatest gift of all, demands that such an important mystery would be increasingly known and its saving power more fully shared. . . . Present-day conditions demand that, while the utmost reverence owing to such a Sacrament is maintained, greater access to Holy Communion should be made possible so that the faithful, by sharing more fully in the fruits of the sacrifice of the Mass, might dedicate themselves more readily and effectively to God and to the good of the Church and of humankind.”

The Extraordinary Minister (EMHC) performs a great service for Our Lady of Good Counsel by assisting the priest with the distribution of Holy Communion to God’s people during Mass and to those in nursing homes or homebound. It is an honor and privilege to serve the Church in this capacity.

教宗保祿六世於 1969 年授予這項事工的許可,並由名為 Immensae Caritatis - Immense Love的指示實施. 從我們讀到的指示中,“主基督已留給教會,他的配偶,證明了這種巨大的愛。聖體這個奇妙的禮物,是所有禮物中最偉大的禮物,要求如此重要的奧秘越來越廣為人知,它的拯救力量更充分地分享。. . . 當今的情況要求,在保持對這種聖事的最大敬意的同時,應該讓更多的人獲得聖體聖事,以便信徒通過更充分地分享彌撒犧牲的果實,可以奉獻自己更容易和更有效地為上帝和教會和人類的利益服務。”

送聖體員 (EMHC) 為我們Our Lady of Good Counsel 教堂,提供了一項偉大的服務,協助神父在彌撒期間向天主的子民以及在療養院或居家的人分發聖餐。以這種身份為教會服務是一種榮譽和特恩。

To become an EMHC, it requires careful preparation on the part of the extraordinary minister. If you would like to volunteer to serve the Parish as an EMHC, please fill out the form below.

要成為一名 EMHC,需要這位非凡的部長精心準備。

非常務送聖體員的培訓一一一實踐篇

 

非常務送聖體員的培訓一一一實踐篇

Extraordinary minister of Holy Comunion.

講授者:潘家駿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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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平信徒的特殊職務

按照1997513日由「教廷八部會」聯合頒布的《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以及2004325日由「羅馬禮儀聖事部」頒布的救贖聖事》訓令、作「為非常務送聖體員」,在施行服務使命的時候,便能對自身職務具備該有的認知,同時對這職務的施行,也能以正確的態度,發揮這職務該有的精神。

一、       基督平信徒非常務職務的基礎,及其對自身職務該有的認知與態度

基督奧體的所有成員,都被召積極參與天主子民的使命及其陶冶,此召叫的起源,來自教會的奧蹟。天主子民依照他們不同的職務和神恩、以教會共融的活力來分擔這個使命。教會訓導的文獻一再有力地重申此一召叫,特別是在梵二大公會議及其後許多次世界主教代表會議中更是如此,這些會議重新肯定平信徒、聖職人員及會士們的特殊身分、他們本有的地位及職務的不同。這幾次會議鼓勵所有信友為了世界的得救,共融合作以建立教會。

因此、在現在及未來的福傳及牧靈工作上、平信徒(普通司祭職)的使徒行動是急切而心要的。教會不能忽視此一任務,因為它是教會「天主子民」本質的一部分,同時也因為教會需要它來實現本身的福傳及牧靈使命。特別是在今天,新福傳及更廣泛的牧靈服務需要動員所有天主子民的投人、而其首要任務,除了要求司鐸們的「特殊行動」外,也要求重新意識到平信徒使命的俗世本質。

特別欣喜地看到我們臺灣地方教會,平信徒在聖職人員(公務司祭職)的牧職上的協助、有非常正面的發展。它結了豐富的善果,而同時一直注意到聖事本質及不同神恩和教會功能之間所有的界限。它也在聖職人員短缺的情況下、帶來豐富和具體的成果。這樣的信友被召並被委任,擔任既重要又敏感的特殊任務,他們受到天主恩寵和聖職人員的支持與陪伴,也受到他們所服務的團體的歡迎。平信徒慷慨地為此特別服務而獻身,以忠誠的「教會意識」及感人的奉獻,善盡這些事務,聖職牧人們對他們的慷慨極其感激。

然而,公務司祭職不能以任何方式來取代。若團體內沒有司鐸,它便不能履行基督元首和牧者的聖事職能,這職能原屬教會團體生活的本質·因為,「唯一能代表基督(inpersonaChristi)舉行感恩祭的聖職人員、是有效地晉秩的司鐸。」

教會若有此需要、在缺少聖職人員時,基督平信徒可依法律規定分擔某些禮儀職務。這樣的信友被召並被委任,在天主恩寵的支持下,擔任一些或重或輕的職務。過去和現在許多基督平信徒慷慨地為這種服務而獻身,尤其在教會尚未廣傳或正遭受迫害的傳教地區,以及在某些司鐸和執事稀少的地區。

近年來,在一些很早接受福傳的教區裡,有些基督平信徒被委任作「牧靈工作助理」,無疑地他們中許多人的服務為教會大有裨益,他們支援主教、司鐸和執事所作的牧靈工作。但必須注意,勿讓他們的工作太相似那些專屬聖職人員的牧靈職務。就是說,要設法確保「牧靈工作助理」不會擔任聖職人員固有的職務。

牧靈助理的工作應有助於司鐸和執事的職務,促進司鐸及執事聖職的聖召,並按法律的規定,積極培養各個團體的基督平信徒,使他們各按不同的神恩負起各種禮儀任務。

但惟有在真正需要時,才可在禮儀慶典中借助非常務職員執行平信徒非常務(如送聖體、洗禮、婚禮、葬禮等)的使命。這職務的本質是補助性和臨時性的,並非為了基督平信徒能有更圓滿的參與。若真有需要借助非常務職員的同時,應該激勵信友更加熱切和不斷地祈禱,祈求天主派遣司鐸來團體服務,並興起大量聖職聖召。

這些純補助性質的職能,不應成為扭曲真正司鐸聖職的藉囗,以致司鐸疏於委託他們照顧的信友舉行彌撒聖祭,忽略親自對病人的照顧,懶於為兒童施洗、主持婚禮和基督徒葬禮,這些任務首先應是由司鐸在執事協助下執行的。為此,本堂的司鐸不應不加思索地與執事或基督平信徒交換牧民工作上的職務,因而混淆了各項職務的專屬性質。

再者,基督平信徒總不許擔任執事或司鐸的角色,或穿著他們的禮服,或與此類似的服飾。

二、       有關特殊職務中的非常務送聖體職務

基督平信徒已在不同的牧靈情形下,協助聖職人,而促使「所有恩寵中最大的聖體聖事的美妙恩惠,要求讓如此重要的奧磧愈來愈叫人深入認識,而其救恩能力更叫人完滿分享」得以完成。

因此,這種送聖體的禮儀服務是為回應信友們此種客觀的需求,尤其是為病人和為那些在禮儀聚會中,要領受聖體的信友人數特別多時。

但一如前文所述,「唯一能代表基督舉行感恩祭的聖職人員,是有效地晉秩的司鐸。」所以「感恩祭施行人」名稱,只專屬於司鐸。此外,主教、司鐸和執事因其所領受的聖秩,是聖體的常務分施人,為此應由他們在彌撒聖祭中,為基督平信徒分送聖體。這樣,他們才能正確而完全地表達出他們在教會內的公務聖職,並使聖事標記的含義得以圓滿地顯示。

除領受了聖秩的聖職人員外,還有正式委任的輔祭員,他們藉此委任也成了非常務的送聖體員,在彌撒外亦然。若有真正的需要,教區主教按法律規定,可用專為這情況的祝福經文,委任其他基督平信徒作臨時或有時限的非常務送聖體員。但這委任行動無需以任何禮儀形式進行,即使有這樣的形式也絕不可與晉秩相似。只有在例外和非預料的情況下,感恩慶典的主祭才可臨時任命非常務送聖體員。

換言之,基督平信徒在實際需要的情況下,可由教區主教委任,以適當的祝福儀式,在感恩聖祭以外,「臨時」或為某一固定時限,以特殊分送人身分,分送聖體。在例外的情況或在預見的環境下,主持禮儀的司鐸可以「臨時」委權信友分送聖體,但這些被臨時委任者,在平常時候,也應由本堂神父予以基本的培訓,否則也不知道要如何作得正確。

這職務應按其名稱「非常務送聖體員」(ministri extraordinarii sacrae

Communionis)作狹義解,而非所謂的「特殊送聖體員」(minisri specialis sacrae Communiomsmimstri extraordinarii Eucharistiaeminisri specialis Eucharistiae),因為後者不當地及不正確地擴展了這職務的意義。

若常有足夠數目的聖職人員分送聖體,就不應把這任務委託給非常務送聖體員。在類似的情況下,已受委任此職者不應行之。有些司鐸雖在場參禮,卻不去送聖體,反而把任務委與基督平信徒,此等做法應予以遏止。

非常務送聖體員只有在缺少司鐸或執事時,或司鐸因體弱或年老或另有真正原因而不能送聖體時,或前來領聖體的信友人數太多,致令彌撒慶典會拖得太久時,才可分送聖體。然而,考慮到當地處境及文化,若禮儀只稍為延長,並不足以構成起用非常務送聖體員的理由。

為避免產生混亂,某些做法必須避免,在個別教會中應該除去這些慣例,如:

一特殊送聖體員不與其他信友一起領聖體,好像他們是共祭者;

一在聖週四的聖油彌撒中,與司鐸們一起重宣誓願,好像他們是另一等級的信友,在重發修會誓願或以特殊送聖體員身分接受委任;

一過份誇大「信友人數多」的觀念,在彌撒中習慣性地應用特殊送聖體員。

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非常務送聖體員不得委託他人—例如要領聖體的病人的家長、丈夫或兒子一去給病人送聖體。

此職務是替代性的和特殊非常務性的,並且應該依照法律的規定而施行。最好教區主教對非常務送聖體員制定特殊規則,與教會普通法完全相符,以管理教區內對此職務的行使。此類規定特別要求提供給被選為非常務送聖體員的平信徒聖體聖事教理的教育,他們所提供服務的意義,該遵守的禮節,為如此尊貴的聖事該有的尊敬,以及所有可以領受聖體的有關規定。

尤有甚者,教區主教應檢討近年來在這方面的實踐,在需要時要加以糾正,或更清楚地予以確定。若為了實際的需要而增加委任了大量非常務送聖體員時,教區主教便應頒布特殊規範,藉此在顧及教會的傳統下,依法訂定施行這任務的方式。

而尤其要注意的是,當非常務送聖體員執行職務,尤其是為病人送聖體時,該當是專程,而非順便,因此,若時間上或生活習慣上實在無法配合嚴格規定,也實在無法自我調整,那麼就應堅決地向邀請委派的本堂神父教會牧靈關顧單位的負責司鐸斷然拒絕接受派遣,因為這職務是送聖體,是隆重大事。請將這守則牢牢記住心中,千千萬萬不要忘記。

貳、在彌撤中執行此職務

在談到如何於彌撒中執行此職務之前,我們必須對「禮儀」及在其中的「禮儀職務」有一基本的認識。

一、       禮儀一人民的工作

儘管我們參與過很多次彌撒,但我們大多數人從未將其視為「禮儀」。從字面上看,「禮儀」一詞的意思是「人民的工作」。禮儀是一個團體為它的人民及他們的目標謀福利的一項公共活動。

《天主中保》通諭125號所說的:「禮儀是公開的敬禮,是我們的救主一教會之首對天主聖父欽崇,而整個信友團體欽崇它的創立者一基督,並且透過基督,欽崇天父。總之,禮儀是在整個頭和肢體(教會團體)當中,透過基督的奧身妙體,對天父的欽崇。」這禮儀指的是時辰禮儀、殯葬禮儀、聖事慶典,而尤其是彌撒。同時,禮儀不僅是人類的一項活動而已,禮儀並不依賴人的主動性來發揮自身的力量或效能,就如梵二《禮儀憲章》第24號所說的:「禮儀實應視為耶穌基督司祭職務的施行,它藉著那指向意義的看得見的標記,一方面按照每人的本有方式而實現聖化,一方面由耶穌基督的奧體,包括頭和肢體,實行完整的公開敬禮。所以一切禮儀行為,都是基督司祭及其身體一教會的行動。」是的、神聖禮儀的慶祝始終是整個教會的工程,基督本人是頭,而我們則是衪身體的肢體。

11947年教宗比約十二世頒布。

在彌撒禮儀中,我們有主持彌撒的主祭也許還會有共祭神父和執事的輔禮;此外,我們通常還會有其他的禮儀服務員,例如讀經員、領唱員、接待員、音樂服務員、歌詠團成員、輔祭員、聖器(祭衣)室管理員、領經員、非常務送聖體員等;在信友席位中,我們還有坐在不同位置的教友們。是的,我們每個人都是參與者,但主祭者和其他的禮儀職務員為禮儀的服務與完成承擔了較大的工作。

所有禮儀職務員都必須意識到這一點:他們被召叫去為禮儀做出積極而有效的貢獻。會眾的成員對禮儀職務員的觀感與印象,會影響他們那天在彌撒中的感覺。禮儀職務員的態度、外表穿著和表現都會對其他參與者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這不僅在彌撒中是如此,而且還適用於到醫院或家庭裡為病人送聖體的時候。

二、       在彌撒中送聖體

對一位非常務送聖體員來說,在彌撒中協助送聖體,一般會比到信友家中、醫院等地送聖體容易,而事前的準備工作和送聖體時所需要注意之處亦較為簡單。

以下幾點是要留意的事項:

送聖體前的準備

在彌撒中協助送聖體,要預備的事項主要有三方面:編訂輪值時間表、送聖

體員的服飾,以及彌撒中的位置。

1)編訂輪值時間表

各堂區的非常務送聖體員組織,應有一位負責人根據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人數、各聖體員的時間選擇,以及每臺彌撒參禮人數的多寡等實際需要,編訂一個輪值時間表,務使每台彌撒都有足夠的非常務送聖體員。

2)送聖體員的服飾·

禮規並沒有要求非常務送聖體員穿著特別的服飾,但非常務送聖體員既是擔任公共職務,故應衣著整齊莊重,為團體所接受,適合履行禮儀職務,所以不宜穿著一般人士認為過於隨便的衣服,例如汗衫(T恤)、短褲,最好也要避免穿著牛仔褲和運動鞋等。

有時為了莊重和堂區的習慣,非常務送聖體員也可以有特別的標記或服飾;但無論如何,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服飾不可與聖職人員所穿著的相似,以免將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職務聖職化。

非常務送聖體員在彌撒中送聖體時,常用的服飾如下:

—長袍:堂區可自由選擇顏色及款式,以整齊及莊重為原則。

—記號:送聖體員可在頸項或衣襟上,配戴或扣上姓名牌、十字架派遣徽號等,以識別其送聖體員的身分。

—常服:沒有任何特殊服飾,但要求送聖體員穿著務必整齊端莊。

3)送聖體員的位置:

基本上,可以按以下不同的方法安排:

—可在彌撒的一開始就安排坐在信友席當中,但要注意席位應是以容易走出來執行職務為前提。

—也可安排在禮儀的一開始,與主祭神父、執事(若有的話)、讀經員及輔祭等一起遊行進堂。然後坐於較靠近聖所的信友席位,或是視禮儀空間的情況,亦可安排於靠近祭台的位置。這種作法一方面為顯示出送聖體員的特殊職務,他們是為服務團體和祭台,另一方面也是為方便他們履行職務,協助主祭分送聖體給信友們。

送聖體時應注意的事項

1)彌撒前洗手消毒潔淨

2)送聖體員可在互祝平安禮之後,詠唱或誦念「羔羊頌」的時候,列隊環繞祭台前而立,不過這必須端視禮儀空間的情況,而做出符合空間的理想安排。

3)若其他常務送聖體員,如共祭司鐸及執事缺席,且有需要,其中一位送聖體員可以協助把聖體從聖體櫃中取出,放在祭台上,並可協助主祭把聖體分放在送聖體用的聖體盒裡。

4)在主祭領聖體聖血之後,非常務送聖體員由主祭手中領聖體(聖血),切勿自行從聖體盒中領取。然後,他們從主祭手中接過聖體盒(聖爵),給在場參禮的信友們送聖體(聖血)。

5)送聖體(聖血)時,態度應該恭謹從容,不徐不急,並以領聖體的信友所能聽到的語調,清晰虔誠地說:「基督聖體」,然後小心和莊重地把聖體放在領聖體者的掌心或舌頭上。

6)如果是以蘸聖血的方式兼領聖體聖血,送聖體員左手持聖爵(最好兼拿聖血布,為有需要時,用來抹淨指頭),右手從聖體盒拿起聖體(聖體盒可由另一位送聖體員拿著),然後小心地把聖體蘸上聖血(約餅形的四分之一),虔敬地對領聖體者說:「基督聖體聖血」,隨即小心莊重地放在領聖體者的舌頭上(千萬不可放在手上)。

7)臺灣教會基本上不採用直接讓領聖體者就著聖爵囗喝聖血,但沒有規定不可以,若是讓領聖體者囗喝聖血,送聖體員則一手持聖爵,一手拿著用來擦抹聖爵的聖血布,雙手捧著聖爵,虔敬地把聖爵遞給領聖血者說:「基督聖血」,讓他自行從聖爵喝領聖血,然後交回送聖體員,由送聖體員用聖血布抹淨聖爵邊緣。

8)送完聖體(聖血)之後,按堂區的狀況,可將剩下的聖體(聖血)送回祭台或祭器桌,由主祭或執事處理後續的清理工作。

有關事後的清理工作

1)在信友領聖體之後,若其他常務送聖體員,如共祭司鐸及執事缺席,且有需要,可由送聖體員中的一位,將剩餘的聖體請回聖體櫃內。

2)送聖體員用聖血布抹淨手指,如有需要,可到祭器桌或祭衣房用備好的水洗淨手指,這些水後來可以倒進祭衣室為清洗祭器而裝置的洗槽裡,或是直接倒進植物盆栽或土裡。

3)清理聖爵和聖體盒等用過的器皿,應由神父、執事或是領了輔祭員職務的修士負責。

三、       彌撒中送聖體的實際程序

現在,我們將介紹非常務送聖體員在彌撒禮儀中可以遵循的一些實際程序。

自然地,有許多變化的情況會影響這一基本模式,例如信友人數及送聖體員的多寡及堂區的習慣,會決定是否採兼領聖體及聖血的形式,或是僅領聖體的形式,當然,在我們臺灣絕大部分的堂區,主日彌撒因領聖體人數比較上稍多一些,因此大都只讓信友們領受聖體。雖然我們都希望從一開始就能達到完美的形式,並固定下來,而以後再也不必重新調整,但在建立確定及固定的模式之前,最好還是要有一個試驗和評估的過程。

在彌撒開始之前,非常務送聖體員穿上堂區規定的禮儀服裝,若堂區沒有統一的禮儀服裝,則須穿著外表端莊的服飾、並配戴識別標記,按堂區的慣,到祭衣室或聖堂進門處與主祭神父和輔祭及其他禮儀職務員會合,並一起遊行進堂非常務送聖體員遊行的位置應在輔祭及讀經員之後,在執事(若有執事)及主祭神父之前。

遊行到聖所前,向聖體櫃中的耶穌聖體行打千禮或深鞠躬禮,並向祭台行深鞠躬禮之後,所有禮儀職務員按預先安排靠近聖所的座位,各就各位。隆重遊行進堂的方式應該是主日及節日彌撒的標準型式。若平日彌撒也需要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服務(如站在主祭神父旁邊拿聖體或聖血),那麼可以坐在會眾當中,在行平安禮時,往前來到聖所前(或祭臺前)的一側等待即可。

非常務送聖體員在平安禮之前沒有特別的工作任務。在念或唱「除免世罪的

天主羔羊」之前,非常務送聖體員應該走近聖所(祭臺),並按禮儀空間的實況,聚集及站立在聖所(祭臺)前之一側,與會眾一起詠唱「羔羊頌」,直到主祭神父結束擘餅禮。主祭擘開祝聖的餅,如有需要,可由執事或共祭司鐸協助擘餅,不可以由非常務送聖體員協助;另外,「信友最好能如同主祭應做的,領受該彌撒中所祝聖的聖體」(《彌撒經書總論》,85號)但若視情況,必須恭請聖體櫃裡的聖體來補充當次彌撒不足夠的聖體數量,那麼由主祭神父,或輔理的執事或共祭神父去恭請,若無輔禮的執事或共祭司鐸,必要的話,也可由非常務送聖體員去恭請聖體。恭請聖體時,應行打千或深鞠躬禮。總之,整個禮節應該莊嚴隆重,任何人都不能倉促行事或越權行事。這是一個偉大的傳統,「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的詠唱被引入彌撒當中,其作用就是為伴隨擘餅禮而唱的。

當主祭神父舉起基督的身體時說:「請看天主的羔羊……」時,非常務送聖體員與會眾的姿態應一致,採跪下或起立的姿勢(這兩種姿態皆可,但我們臺灣教會的習慣大都是跪下)。這兩種姿態都是表達崇敬。但是對於患有關節性疾病的非常務送聖體員,若跪下後缺乏支撐物就不容易站起來,那麼此時保持站姿亦可。

當主祭神父領了聖體,並從聖爵領受聖血時,非常務送聖體員應該起立(如果他們原來採跪姿的話),並且走近祭台。主祭神父給每位非常務送聖體員分送基督聖體(若是兼送基督聖血,那麼則由輔禮的執事或共祭司鐸持聖爵,由送聖體的主祭神父拿聖體蘸聖爵裡的聖血之後,放入領聖體者的囗中)。非常務送聖體員從主祭神父那裡領取聖體、聖血,除了表達我們是領受同一個餅、同一個爵之外,也表達了天主是恩寵的給予者,而我們是恩寵的領受者。

非常務送聖體員領了聖體(及聖血)之後,主祭神父也將分裝在聖體盒的聖體(及分盛在其他聖爵中的聖血),連同一塊聖爵布交給非常務送聖體員,然後前往預先安排好送聖體(及聖血)的位置。每個堂區都必須為送聖體的位置制定出最佳安排,尤其是在兼領聖體和聖血時。

負責送聖體的非常務送聖體員,不論是否送聖血,都要帶聖爵布,以防止送蘸聖血的聖體時,不小心碰到領聖體者的舌頭或囗水時,可以擦拭。即使不兼送聖血,也有信友會選擇以囗領聖體,因此在難免碰到舌頭或囗水時,可以擦拭。

當領聖體者前來領聖體時:

l.在領聖體前,先向聖體行禮一鞠躬(前一位教友在領聖體時,就可先行一鞠躬,以防鞠躬時因太靠近聖體,頭容易碰到聖體),然後向前邁一步,到聖體前。可以用囗直接恭領聖體,或以手恭領聖體。

若以手恭領聖體,則雙手掌向上張開,左手掌在上,右手掌在下,上下手掌交叉,形成一個十字形狀的基督聖體寶座。若以囗恭領聖體,則雙手合十。

非常務送聖體員應該稍微抬高聖體,說:「基督聖體」,領聖體者答;「阿們!」若是以手恭領聖體,那麼非常務送聖體員將聖體放在領聖體者手中;若是以囗恭領聖體,那麼領聖體者則將囗張開,伸出舌頭,非常務送聖體員將聖體放在領聖體者的舌頭上。

若是以手恭領聖體,當聖體已被放在張開的左手掌上,其下方的右手提上來,以右手的「食指」與「拇指」拿起聖體(拿住聖體以防掉落)。

若是以手恭領聖體,則領了聖體後,身體向左或右跨一大步(為下一位領聖體者留出空間),把右手指拿的聖體放人囗中吃下(不要以手掌將聖體放進囗裡不必再劃十字聖號不必再鞠躬或打千,因為耶穌已來到你心裡。)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而有褻瀆聖體的危險。

雙手再合十,或十隻手指相握在胸前,雙目垂視(雙眼半開請不要東張西望),轉身直接回座位(回座途中,經過聖體櫃或聖母、聖人態像,都不必鞠躬)。

7.回座後,在靜默中謝聖體(不要和週圍的人攀談)。

分送聖體完畢,主祭回到祭臺;然後立於祭臺旁,或在祭器桌,於聖爵上清理聖盤或聖體盒,然後按彌撒經書規定清理聖爵,並以聖血布擦淨聖爵。若有執事在場,他陪同主祭回到祭臺,然後清理祭器。亦可把要清理的祭器,尤其是較多時,適當地蓋好,留置於祭台或祭器桌的聖體布上,待彌撒禮成,會眾退席後,立即由主祭或執事清理。正式任命的輔祭員,也協助主祭或執事在祭台或祭器桌清潔並妥為處理祭器。若無執事在場,正式任命的輔祭員把祭器送至祭器桌,並照常在那裡清理、拭乾及妥為安置祭器。因此,非常務送聖體員不應該幫忙這項清理祭器的工作。

送完聖體後,非常務送聖體員可按主祭神父的慣例,將聖體盒送往祭臺或祭器桌,由主祭神父清理,之後回座位坐下,與全會眾一起靜默,同時等待主祭神父誦念領聖體後經。彌撒禮成之後,按遊行進堂的隊伍順序,遊行出堂。

叁、在醫院或家裡為病人送聖體

一、       對這項職務的基本認識

不僅是允許,甚至是鼓勵將聖體從主日彌撒中帶往信友家裡或醫院,將聖體送給生病而無法前往聖堂參與彌撒的信友領受。19736月羅馬「禮儀聖事部」出版了彌撒外送聖體儀式,在引言第14號這樣說:「事實上,那些受阻而無法在主日感恩聖祭中出席的信友,他們應該以聖體來重新振作,這乃是應該且合適的。如此,他們便能夠覺悟到,他們不僅與主基督的祭獻結合為一,而且與團體合而為一,同時得到他們的兄弟姊妹的愛的支持。」

引言繼續提到,牧者應該「如果可能的話,尤其是在復活期期間,每天為病人和老年人提供領聖體的機會。」傳統上,本堂神父或教會牧靈關顧單位的負責司鐸應該是非常敏感於病人和老年人對聖體的饑渴,但在主日天要求神父親自將聖體帶到病人或老年人家中,通常是不容易做到的,因為神父在主日天有更繁忙的牧靈工作要做,有更多的信友要照顧。然而現在,因著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慷慨幫忙,因此能夠做到,也應該做到。

應當特別為在彌撒外給病人及長者送聖體的非常務送聖體員提供特殊的培訓,這些培訓甚至是超越在彌撒中送聖體的培訓。必須注意到每位領聖體者的不同特殊情況。非常務送聖體員可以將聖體帶到單獨一個人的公寓中,或帶到一位臥病在床,有親戚在場的病人那裡去,或者帶到療養院或醫院病房中的一群病人。

尤其是最後一種情況,非常務送聖體員需要具備對病人和老年人的專業性態度和情感,因此應該給予這方面的基本培育,提供一些有關如何對待病人和長者的建議和實用提示(例如,是否需要說話及舉行送聖體禮時聲量要大一些等)以及如何應付緊急情況和醫院的規定)如果此人感到不適,該怎麼辦:您應該禮貎地刻意忽略病人或老人的什麼要求。)基本上,任何一個非常務送聖體員都該本著敏感及體貼的心情,把基督聖體帶給他們。在理想情況下,每位非常務送聖體員應該每次只安排為一位或兩三位送聖體,以便有更充裕的時間為每個病人或長者服務。

如果某些人、不願意非常務送聖體員來為他們送聖體,而希望是由本堂神父親自為他送聖體、那麼應當溫柔並有禮貎地向他解釋這種新的服務,並與本堂神父事前溝通,允諾神父可以在一周或一個月的某一天(如每月第一個星期五)來為他送聖體。非常務送聖體員應該清楚地了解到,這項主日的特別事工乃是對本堂神父牧靈探訪的補充、而不是代替,因為這是屬於牧者的本職。如果領聖體者拒絕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聖體服務及探訪,那麼不需要感覺心理受傷,或是覺得被排拒。非常務送聖體員能夠付出額外的努力,為教區成員提供這項服務,這是一件多麼美好事。

二、       、當非常務送聖體員帶著聖體前往病人或老年人那裡時

非常務送聖體員被允許配合病人或老年人的時間,將聖體帶到家裡或醫院去為他們送聖體、但是將聖體直接從彌撒帶到領聖體者那裡去,則具有更特殊的意義。因此,有兩種可能的送聖體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在彌撒外,非常務送聖體員配合病人或長者的時間,並與本堂神父約定時間,請神父從聖體櫃請出聖體,並將聖體放在聖體盒中,親自交給非常務送聖體員,並派遣他說:「親愛的送聖體員,你現在將我們的主的身體帶到生病或年老的兄弟姊妹們那裡去。請帶給他們我們的問候和我們的愛,與他們一起恭讀今天的讀經,並偕同他們一起祈禱,將最寶貴的聖體帶給他們領受。」然後離開聖堂,前往等候的領聖體者那裡去。

第二種可能的模式是在彌中,主祭神父在送聖體給會眾之後、拿出聖體盒,並在其中放人所需數量的聖體。然後,將之暫時置於祭臺上;其他一切則都清除到小祭器桌上。非常務送聖體員一直待在自己的座位上,直到領聖體後經結束之後、然後、主祭神父才可將他們召喚到祭臺前,並以類似的方式這樣對他們說:「親愛的送聖體員,你現在將從這感恩祭中,將我們的主的體到那些無法與我們同在的兄弟姊妹們那裡去。請帶給他們我們的問候和我們的、與他阏一起恭讀今天的讀經,並偕同他們一起析禱,將最寶責的聖體帶給他們領受。」

然後,主祭神父將盛裝聖體的聖體盒交給非常務送聖體員。他們則將聖體盒放在堂區專為送聖體所準備的聖事包中。然後、在祭臺前等待最後的祝福並宣布彌撒禮成。非常務送聖體員與主祭神父及其他輔人員和職務員一起遊行出堂,並立即前往目的地、切勿參加堂區彌後的其他活動,如早餐會或講座等(若要參加活動、則在活動結東之後、再請神父將聖體由聖體櫃請出,交給非常送聖體員)。在途中、他們可以與遇見的人打招呼或交談,但不可長時間談話、哈拉對話在執行職務途中都應該避免。當然,如果與其他人共乘汽車或類似的共享空間,則適度談話是可以被許可的。

當非常務送聖體員到達目的地時,希望而且可以領聖體的人比非常務送聖體員原來預計的人數還多,他可以將聖體分成幾部分。反之,如果有剩餘的聖體,那麼他可以將剩餘的聖體領盡,或是立即將之送回聖堂,請神父將之送回聖體櫃中。

如果領聖體者不小心將聖體掉到地板上,而且已經髒掉了,甚至吐了出來,非常務送聖體員應該冷靜地撿起來,放在手帕或聖爵布上(送聖體時應攜帶聖爵布),交給本堂神父處理。神父會將之放在聖體櫃附近的小水碗裡,然後把碗放進聖體櫃中。麵餅本身會慢慢溶解,神父會將碗裡的麵餅倒入更衣所的聖井中或是埋在園圃的土裡。

如果領聖體者無法攝取任何固體食物,因此甚至連一小碎塊的聖體都無法領受,則可以用聖血的形式送聖體,這乃是合法的(但請與本堂神父商量,讓他按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合適)。若是可行,則堂區應為非常務送聖體員準備密閉的容器,以盛裝珍貴的基督聖血,然後以這種方式將聖血送給病人。

在羅馬「禮儀聖事部」1973年頒布的彌撒外送聖體的指示中,提到穿著禮儀服飾,乃是因為傳統習慣,同時也是合適的。在我們臺灣地方教會,堂區會規定非常務送聖體員的禮儀服飾,通常是穿上白袍,並戴上識別標記(十字架或專屬名牌),若堂區沒有規範禮儀服飾,而採合乎禮儀尊貴的常服,則最好也能統一規定服飾或制定穿著標準。

將聖體送往病人及老人那裡去之前,最好先通知家屬在準備領聖體的房間內,預備一張大小合適的桌子,上面鋪上乾淨的布巾,並在桌上放置一個小十字架(或由非常務送聖體員帶去亦可),若有可能,亦可擺放蠟燭(但千萬注意:在醫院的病房內通常禁止使用燭火)。這些準備雖然微小,但卻是值得去做的預備,盡心歡迎基督聖體的到臨,也盡力為領聖體者營造一個與主共融合一的神聖空間。或許有病人或老人在領聖體之後,必須喝一點水,幫助吞嚥,因此也要提醒準備一杯開水放在旁邊。

非常務送聖體員來到後,先對家屬及病人友好的問候,這行動並不會減損對基督聖體的尊敬,因此可以安心地進行。如果需要知道領聖體者的一些狀況,也可以在交談中稍微詢問一下,以決定如何進行領聖體禮。問候結束之後,將聖體盒及十字架(若家屬沒有準備十字架,則將帶來的十字架拿出)放在預備好的桌子上,並點燃蠟燭。領聖體之後,應靜默片刻祈禱,再結束領聖體禮。如果家屬準備了茶點、那麼在送了聖體之後、就歡喜享用吧!

非常務送聖體員除了帶來基督聖體,同時也帶來那在基督聖體內與領聖體者共融的堂區團體的愛與關懷。因此,在領聖體禮後的交談中,可以給領聖體者,並通傳堂區弟兄姊妺的關懷,並告之堂區正在進行的活動、也可鼓勵及邀請領聖體者在家裡或病床上為堂區祈禱。

聖體盒就像聖爵一樣,不再需要由貴金屬製成。只要它們是專為承裝聖體,且是安全、堅固和有尊嚴的,也就足夠了;當然,他們的美觀也應該要兼顧。同時,聖體盒也應該由堂區提供使用。至於送完聖體之後,空的聖體盒是否可以帶回家,並在次日或下個主日將其帶到彌撒中、或是直接送回聖堂。本堂神父或教會牧靈關顧單位的負責司鐸可以和非常務送聖體員一起商量決定。

就像在彌撒中那樣,在為病人及老人送聖體這方面,應該要有足夠受過訓練和受委任的非常務送聖體員,來提供這項服務,同時又不使它成為特定個人的負擔。事實上,並非每個人都可以每週或每天提供服務,但有時領聖體者的要求卻是很高。因此,負責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本堂神父或教會牧靈關顧單位的負責司鐸應只承諾合理的承諾,對日程安排和人際關係的必要變化隨時保持警惕,盡量安排。同時也要對非常務送聖體員是否忠實於自己的使命,隨時保持敏感度。不可因需要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輔助,就任由他們按自己的方便去做。總不要忘記這職務是攸關聖體大事,絕對馬虎不得!

三、       該當嚴格遵守的事項

比較起來,在彌撒外送聖體,要比在彌撒中送聖體來得複雜,需要注意的事項亦隨之增加;在本節中,我們將這些該當嚴格遵守的事項歸納為以下數點:

送聖體前的準備

設立非常務送聖體員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病人和老弱者送聖體,這是整個團體關心病弱、兄姊妹的表現。在這個體送給他們,同時亦向他們傳達區及教會的訊息,和他們的情況轉知團體,所以每次出外送聖體時,送聖體員不論在心理和其他方面,都要有足夠的準備。

1)心準備:為了使自己能以最妥善的方式,把基督帶到病弱人士的住處,送聖體員在執行其職務前應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對要領聖體的病弱者或老人的健康情況和生活,甚至他們的家庭等,都應有一定的了解。在委派非常務送聖體員時,有關方面,如本堂神父等,必須把堂區病弱者的情況做一建設性的解釋。為增加非常務送聖體員對病弱者和老人心、生理的了解、負責培訓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講師、可為非常務送聖體員安排有關的專題講座,和邀請有經驗的人士分享他們的心得;這將給予他們很大的幫助。

當非常務送聖體員去到病人或老人居住的地方,很多時候會遇到其家人或同住的人,這些人對非常務送聖體員有不同的接受態度;但無論如何,送聖體員要盡量友善地與他們交談,打招呼,讓他們明白非常務送聖體員是代表教會來探望和服務他們的家屬。如果他們是信友或基督教徒,可邀請他們自由參與祈禱,或協助一些工作如讀經等。如果他們不是基督徒,又沒有興趣,則盡量不打擾他們,但要和他們保持良好關係,並互相尊重。

如果領聖體的病人或老人是住在醫院或老人院,那麼非常務送聖體員給他們送聖體時,除他們外,尚會接觸到院中其他病人、老人、他們的家人和工作人員等,便要盡量跟他們溝通合作,讓他們明白送聖體員代表教會來探望病弱者或老人的目的;需要時也請教他們如何能以更好的方法幫助病弱者或老人,並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幫助。同樣,非常務送聖體員亦要設法了解和與領聖體者溝通;特別是領聖體者上了年紀,耳目不靈,精神不能集中時,非常務送聖體員尤其要忍耐和善用方法與他交談。

遇有病患者發出臭味或皮膚潰爛,面容駭人時,非常務送聖體員千萬不可表示出厭惡,反要小心和從容地與他交談和祈禱,安慰和支持他。非常務送聖體員要積極學習與人溝通的技巧,在人際關係上要掌握得妥善,盡量以禮貌、忍耐和愛心,面對不同的環境和人事。非常務送聖體員代表教會團體把基督帶給因病或年老而行動不便的弟兄姊妺;彼此多了接觸,便會成為他們的朋友,尤其是面對獨居或缺乏家屬照顧的信友,所以很多非常務送聖體員都會為他們做些愛德工作,如清潔地方、修剪指甲、補衣、與他們談天等。所有這些愛德服務都應放在送聖體之後,以免本末倒置,忘記了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主要使命是送聖體,及為病弱或年老者祈禱。

2)編定輪值時間表:與在彌撒中送聖體一樣,出外送聖體的送聖體員也應該有一輪值時間表,以確保病人,老弱者等會按時獲得所需的服務,和避免送聖體員的工作分配不均勻。該時間表可按實際需要、送聖體員的人數丶以至居住地點的遠近而編訂。

3)應用物品:堂區應為非常務送聖體員,預備以下物品:聖體盒、禮儀小冊子、十字架、蠟燭、九摺布、聖血布及聖經等;以上用品最好以堅固的手提包盛放。喜外,送聖體員每次出外送聖體時,應盡量帶備一些資料,例如堂區通訊、天主教周報、教會訊息及海報等,以便將教區及堂區的消息傳達給領聖體的病人或老人。4)祈靈修的準備:送聖體員的職務是,基於對天主的信德和對弟兄姊妺的愛,所以當非常務送聖體員善盡職務時,也必使自已在信德和愛德中成長。故此在預備送聖體時,非常務送聖體員不能忘記首先要為自己和為服務的病人及老弱的弟兄姊妺祈禱。非常務送聖體員除了在日常生活中要讀經祈禱外,到聖堂請神父拿取聖體時,也應在聖體櫃前默禱一段時間,祈求上主的照顧、助祐和光照,使服務者(非常務送聖體員)和被服務者(病人、老弱者)同蒙上主的恩寵。其實基督徒的愛德本來就要求彼此代禱,又何況送聖體原來就是愛德和信德的行動,故此絕對不能少了為患病和老弱的領聖體者祈禱。

除此之外,非常務送聖體員也要在祈禱中熟習送聖體的儀式,因為「送聖體儀式」基本上是祈禱的行動。具有活潑祈禱經驗的送聖體員才能靈活地協助他人祈禱,也會靈活地運用「送聖體儀式」來幫體者接受基督和祈禱。故此非常務送聖體員要預先默想向領聖體者宣讀、經選,,反省和祈求天主光照自己如何應用領聖體者容易明白和會的言詞與他們享天主聖言,然後祈求天主聖神賜下力量,好能以天主的安慰來安慰並鼓勵領聖體者;更要在聖言的光照下,思想用甚麼禱詞與領聖體者一起祈禱(可參考當日的集禱經和送聖體儀式冊子裡所提供的禱詞),並要親自嘗試這樣祈禱。這樣在送聖體時,聖神自然會在送聖體員心中啟迪他用合適的話來履行天主藉教會所委任他的職務。

送聖體之後,在清理送聖體用品時,非常務送聖體員也不要忘記為已經做了的一切感謝天主,和祈求天主繼續照顧領受了聖體的病人和老弱的兄弟姊妹。如果心裡有點感覺自己做得不好或不足,也要把這一切奉獻於上主的照顧,因為五官之能力有所不及應由信德來補充;況且我們不要太倚靠自己的力量,而唯主是賴。

最適宜出外送聖體的時間

非常務送聖體員固然可以在任何日子,按領聖體者最方便的時間,給他們送聖體(聖週六只可給臨終者送聖體)。但在主日彌撒後立即送聖體給年老和病弱者卻更別具意義,因為這樣可把未能參與彌撒的老人和病人,與參加主日彌撒的信眾連結起來;同時也讓他們可以在主日領受聖體聖事,得到滋養。

若是主日彌撒後立即出外送聖體,最理想的方法是在信友領聖體後,主祭把聖體放在聖體盒中,在「領主後經」後、「降福」前,親手將聖體盒交給非常務送聖體員,吩咐他們把聖體帶給病弱者或老人,並代表教會關心和問候他們。主祭更可以用簡短的說話(見本講義第12頁),提醒在場的信眾應關心堂區團體裡的病弱者和老年人,並為他們祈禱。在降福後,送聖體員和主祭和其他輔禮人員及職務員一起遊行出堂,然後立即出外送聖體。

另一方式是在信友領聖體後、負責出外送聖體的非常務送聖體員排列在祭臺前、讓主將需要派送的聖體放在他們手持的聖體盒內,送聖體員跟著返回座位、

待禮成後立即把聖體送給需要領聖體的信友。

非常務送聖體員在同一天內,最好只送聖體給幾家病人或老人(一至兩家、不超過下三家)、以便有充份時間與領聖體者接觸、此外、攜帶著聖體的非常務送聖體員、若沒有特別事故、在聖體途中應避免和別人閒聊或有任何耽誤、更不應到餐館或其他場所流連,而應該盡早直接把聖體送到目的地。

3.送聖體時應注意的事項

非常送聖體員應按照不同環境的需要,安排送聖體的方式、如果他們是到病人或老人的家中送聖體,那麼抵達後,應以親切誠懇的態度,向在場的人問好、並轉述本堂神父及信友給他們的問候和祝福;然後將聖體盒及其他物品依序放在已預好的桌子上、開始送聖體儀式。

送聖體儀式可參照《袖珍聖事禮典》第65-71頁「彌撒外分送聖體儀式」,以《與主相契:彌外聖道禮與送聖體儀式》第49-71頁「特殊職員(非常務送聖體員)病人送聖體及臨終聖體禮規」,並可按實況靈活應用其中的長式(通常儀式)或短式。一般送聖體儀式包括:致候詞、懺悔禮、宣讀聖經、(代禱)、天主經、領聖體、祈禱及禮成式。(經文請見附錄)

在實際服務時,非常務送聖體員宜特別留意下列各項:

為送聖體員:

l)注意雙手的清潔,尤其指甲修剪整齊。

))準時到達約定地點。

3)要靈活運用送聖體的儀式、並應用領聖體者能明白的話語解釋聖言及為他們祈禱,也可與他們一起念他們慣用的經文。

4)聖體員宜站著送聖體,遇有特別情況,則隨機應變。

5)送完聖體、回家後、清理聖體盒、把碎屑抹人水中喝掉,肯定沒有遺下任河碎塊,才可將它妥善收藏。

6)每出外送聖體,特別是到信友家中,應先與領聖體的病人或老人聯絡,約定到訪的時間。如果送聖體的地點是醫院或老人院等,則最好是每次送完聖體後、隨即預約下次送聖體的時間。

為領受聖體者:

l)聖體員應留意,如果遇到年老病弱者精神不大健全、神智不大清醒、或完全不了解領聖體的意義,最好暫時不要送聖體給他們,但應盡量與他們溝通和祈禱,並在事後與神父商討。

2)在送聖體時,送聖體員應小心留意病人當時的病情;若情況實在不宜給他們送聖體時,要提出解釋並要安慰他們,盡可能為他們讀經和祈禱。

同時,送聖體員要保持鎮定,表達出關懷和信賴上主的態度。如領聖體者只能領用液體飲品,送聖體員也可斟酌情況,給他們送聖血。

3)若領聖體者念經有困難,可代他們誦念,並請他們發信德,依賴天主,在心中祈禱。

4)病人、老弱者可按他們的意願,躺著、坐著或站著領聖體。

5)至於守聖體齋的時間,老年人、病人和照顧他們的人,即使不守聖體齋,亦可領聖體(聖教法典919條第3項)。

場地方面:

1)夏天送聖體時,要注意電風扇可能會把聖體吹落地上。

2)如果環境實在太髒、甚或沒有桌子可用,送聖體員要隨機應變,甚至可以把送聖體用的手提包當作桌子應用。當然,如果環境不便或避免觸目,其他次要的物品如蠟燭,十字架等都可免則免。送聖體員只需靈活和虔敬地捧著聖體盒,給領聖體者送聖體和祈禱便足夠了。

肆、一些實際問題與回答

當一位信友被委派擔任非常務送聖體員後,他可以按照本堂神父或教會牧靈關顧單位的負責司鐸的牧靈需要,在彌撒中和彌撒外送聖體;後者包括家庭、醫院、安老院等地。我們應留意送聖體的地點不同,對送聖體員的要求也有不同,因此事前的準備和要注意的事情亦隨之而異。我們將以問與答的方式,分別講述在彌撒中和彌撒外送聖體的具體方法、面臨的問題,以及應注意的地方。

一、       在彌撒中送聖體

問一:若是兼送聖體聖血時,聖秩人員或非常務送聖體員,當如何聖體及聖血?

回答:按照《彌撒經書總論》第284287號,兼送聖體聖血時:

1.     通常由執事負責分送聖血,若沒有執事在場,則由司鐸行之;也可由正式任命的輔祭員(在我們臺灣地方教會,這職務只授予準備聖執事的修士們),或由其他非常務送聖體員行之;需要時,也可臨時委派信友行之。

2.     我們臺灣地方教會是採行以聖體蘸聖血的方式領受。排隊來到手持聖體盒的送聖體員,及在送聖體員旁站著的另一位捧聖爵的送聖體員或輔理人員前,領受者由輔祭或自己把聖體碟置於頷下。負責送聖體的送聖體員自聖體盒拿起聖體,稍蘸旁邊聖爵裡的聖血後,就著聖體盒(以免聖血不小心低落地上),向領受者顯示說:「基督聖體聖血。」領受者答:「阿們。」領受者用囗由送聖體者手中領受聖體聖血,然後回座。

問二:信友領受共融(聖體)聖事當注意什麼事項?

回答:信友該當以最大尊敬和謹慎態度,領受共融(聖體)聖事。

1.     台灣各教區准許信友可選用囗領或手領聖體,因為囗領或手領聖體,也是同樣尊敬的,但必須注意衛生,不好把唾沫傳給他人。

2.     手領聖體者,雙手重疊,做成寶座,到送聖體者前;送聖體者說:「基督聖體」;領聖體者答:「阿們」,然後,用雙手恭領聖體。不要用手指夾取聖體。

3.     如果兼領聖體聖血,則採問題一的回答方式,以囗領聖體及聖血。

4.     領聖體者要立即把聖體放人囗裡,不可帶回座位(或家裡),更不可帶去給別人送聖體,尤其給小孩子。如果知道誰要領聖體,可通知本堂神父,另作安排。

5.     領聖體(聖血)後,回到座位,可跪可坐可站,但當全體領完聖體(聖血)後,則全體坐下,默中全心感謝主耶穌,與主密談契合。

6.     當守聖體齋:領聖丨一小日、,不吃固體或流質食物(清水與藥物不在此限制之內)。但長者和病人,即使不守聖體齋,亦可領聖體

7.     每次領聖體(聖血),當要熱心祈禱,妥善準備,如果有重罪,應先辦妥當告解。

問三:聖秩人員和非常務送聖體員,要如何協助信友熱心領聖體(聖血)?

回答:可從下列幾點來幫助:

1.     聖秩人員和非常務送聖體員,每隔一段時間,便要按「問題一及問題二」內容,提醒信友,以虔誠態度,領受聖體聖血。聖秩人員及非常務送聖體員,也要常常互相提醒,以謹慎和虔誠的態度,履行職務。

2.     在聖誕節、復活節、婚禮、喪禮、亡者禮儀等,有非信友參加的彌撒,領經員要在領聖體前說明:「請準備好的天主教徒上前領聖體,但不是天主教徒的,請留在座位,請勿上前,我們會為你們祈禱。」

3.     與傳道員和主日學合作,培育慕道者和主日學小朋友,教導他們妥善領聖體(聖血)的方式,及每主日參加彌撒,又信友要善領聖體,並要培養他們尊敬聖體、朝拜聖體,在聖體前祈禱的好習慣。

4.     聖秩人員,及非常務送聖體員,互相合作,定期探訪各類安老院、醫院,明查暗訪需要幫助的信友,以準備他們善領聖體和定期辦告解。

5.     聖秩人員,及非常務送聖體員,經常互相提醒「送聖體」當守事項。(見問題四及問題五)

6.     要協助信友分辨沒有祝聖的,是餅和葡萄酒,不可稱為「聖體」、「聖血」;只有經過彌撒感恩經祝聖了的、才是「聖體、聖血」。

7.     絕對不可在禮儀中把沒有祝聖的餅和酒分發給信友,也對下可因為聖體、聖血數量不夠、就把麵餅及葡萄酒混在聖體、聖血當中,以免混淆信友、誤為聖體聖血。

8.     祝聖了的聖體、聖血,要以最大的尊予以保存。按傳統,最好用體罩,加以識別。請聖體時,要雙手恭捧在胸前。

9.     聖體(聖血)千萬不可與未祝聖的麵餅,放在一起,或同一桌上。

10. 聖體櫃前,須有長明燈,以示聖的親臨。

問四:非常務送聖體員在內血守什麽?

回答:

       

聖堂內送聖體

適宜這樣做

絕對不要這樣做

服裝

端莊、整齊、劃一、最好有制服,如淺色上衣、深色裙或褲,或是適宜平信徒的禮儀服飾。

隨便服裝:牛仔褲、涼鞋、短衫、短褲、透明衫褲、拖鞋,或是相似聖秩人員的禮儀服飾。

禮儀中步上聖所前或內(端視禮儀空間大小)的時間

行平安禮後,「羔羊頌」前,上聖所,站在距離祭台稍後之處

唱天主經時太早;或「請看天主羔羊」之後,太遲了。不要站的太貼近主祭身旁,以免混淆身分。

上聖所前,洗手

在靠近的隱蔽處(可用酒精紙抹手)。

切忌在祭台上洗手。

請聖體上祭台

放在九摺布上,或交在主祭神父手中。

隨便放在祭台旁邊。

兼送聖體聖血的安排

1.非常務送聖體員兩個一組先從司鐸壽終領受聖體聖血。2.兩人再由司鐸手中依序接過聖體聖血,然後去給信友送聖體及聖血。3.送聖體及聖血者站立位置,要讓信友面朝祭台領受聖體及聖血。

1.從祭台自拿自取。2.送聖體及聖血者,使信有被項祭台領受聖體及聖血。

領聖體

讓信友自行選擇口領或手領聖體。除非本堂神父已經規定用口領或用手領聖體。

在本堂神父沒有規定下,免強別人口領或受領聖體。

兼領聖體及聖血

1.領聖體者排隊來到手持聖體盒的送聖體員,及在送聖體員旁站著另一位捧聖爵的送聖體員或輔禮人員前2.領受者由輔祭或自己把聖體蝶置於頷下。3.負責送聖體的送聖體員自聖體盒拿起聖體,稍蘸旁邊聖爵裏的聖血後,就著聖體盒以免移動過程,聖血不小心滴落地上),向領受者顯示說:「基督聖體聖血」領受者答:「阿門」4.領受者用口由送聖體員手中領受聖體聖血。5.然後回座。

採其他方法。

如不慎聖血滴落地

要立刻用聖血布抹乾。

1.送聖體完畢後才處理。2.用拖把、地布清理、或不理不睬。

如不慎聖體掉落地

1.     立刻拾起,如果仍然乾淨,則自己領受。2.如不慎,聖體被污染或踐碎了,可用聖體血布包起來,待彌撒結束後交由本堂神父處理。神父會將之用清水溶化,倒進花盆內,用泥土掩埋,或倒入聖堂的聖井中(如果有的話)。

1.拾起來繼續送給人領受。2.不理不睬,當無事發生,任其在地上。

聖體數量不足時

可將聖體分成多份。若最後還是不夠,則由主祭神父宣布神領聖體。

從祭器室中取出祝聖的麵餅混充聖體,或以麵餅蘸聖血,送給信友。

對剩餘聖體聖血的安排及崇敬

1.若有聖體或聖血罪後還有剩餘,則立即把剩餘的聖體及聖血放在祭台九摺布上,若神父已經結束送聖體,開始清理祭器,則直接交給神父處理。2.神父集中剩餘的聖體,放置聖體盒中,之後主祭神父請一位共祭神父或執事,若無共祭神父或執事及主祭神父自己或請一位非常務送聖體員將聖體恭敬的請回聖體櫃內,向聖體致敬後離去。3.手捧聖體者,不用向主祭神父或祭台鞠躬,因為聖體已是至尊的。4.按傳統,最好用聖體罩蓋在盛載聖體盒上,以做識別。5聖體櫃旁邊應有長明燈,讓信友知道聖體櫃內有聖體。

1.把聖體存放在聖體櫃以外的地方。2.把已麵餅祝聖的聖體和未祝聖的麵餅放在同一桌上。

每日領聖體的上限

每日最多可領二次。

每日超過二次。

清理祭器

清理聖爵和聖體盒等用過的器皿,應由神父、執事或是領了輔祭職務的修士負責。

由非常務送聖體員清理祭器。

摺九摺布的方式

布上的「十字架」標誌正面放在台上,然後對摺。九摺布目的是保護聖體碎屑。

用時或用後隨便翻揚。

聖血布及九摺布的清洗方式

1.     先用清水洗第一次,洗去聖體碎屑或聖血漬。2.第一次所洗過的水應到入花盆內,草地或聖井(保護可能有的聖體碎屑)。

1.聖血布和九摺布與其他布共同清洗。2.第一次所洗過的水倒入污水槽、廁所或隨便到。

除了以上各項外,還要注意:

若在送聖體時,遇有非天主教徒,或仍未初領聖體的兒童前來,應婉拒他領聖體。例如給他說:「我們為你祈禱,你學道理(領洗)後,才來領聖體。天主降福你。」然後注意在彌撒後,勸他慕道。千萬不要在他們額上劃十字或覆手祝福,更不允許拿聖體祝福他們;這不僅是因為衛生之故,也因為非常務送聖體員不是施行「祝福」的職務人員。

非常務送聖體員既是協助聖秩人員的,故此,如果有足夠的聖秩人員(主教、司鐸或執事)在場,應由聖秩人員送聖體聖血,因為他們是「常務」送聖體(聖血)者。但如果在場聖秩人員因健康或其他真正原因,不能執行職務,以致彌撒過分拖長,非常務送聖體員便應協助送聖體(聖血)。

二、       、在聖堂外送聖體

問五:非常務送聖體員在聖堂外送聖體,當守什麼?

回答:

聖堂內送聖體

適宜這樣做

絕對不要這樣做

送聖體的時間

在聖堂請聖體後,應立即到信友家中,醫院或安老院等送聖體。

帶聖體去參加「教堂活動」、「買菜」、「吃飯」、「訪友」。

最後剩餘聖體

1.將剩餘聖體帶返聖堂,請回聖體櫃。2.如真正無法將剩餘聖體帶返聖堂,也可以自行把剩餘的聖體完全領畢。

將剩餘聖體林在自己家中過夜。

非常務聖體員搬遷及委任

若搬遷到新堂區,必須得到新堂區主任司鐸或教會牧靈關顧單位的負責司鐸同意,並在特定的禮儀中再次委任,才可送聖體。

千萬不可未得新堂區的主任司鐸准許,擅自送聖體。

如有領聖體者搬遷、入院、去世等

須將實況轉知本堂神父或教會牧靈關顧單位的負責司鐸,由神父通知教區管理當局。

疏忽忘記或知情不報。

告解

非務送聖體員在送聖體時,若判斷領聖體者的生活情況並不適合當次領聖體,應鼓勵他先辦妥告解,並代之安排本堂神父前往聽病人或長輩的告解。

切忌沒有司鐸定期聽告解,而勉強領聖體。

除以上各項外,還要注意:

1.聖堂外送聖體並非家訪。故此,應專心和恭敬地與領聖體者一起祈禱,及送聖體。切忌在領聖體前後,作無謂閒談。(適當的禮和關心的問候除外)

無論聖堂內、聖堂外,送聖體前後,都應該專心祈禱,包括為自己和領聖體者祈求和感恩。

無論聖堂內、聖堂外送聖體,都要衣著得體、整齊端莊。

非常務送聖體員既是一項職務,尤其到聖堂外送聖體,更要以身作則,以愛德及奉獻精神,成為「聖體」的使者,常常培育領聖體者善領聖體,並熱愛聖體和聖言。

問六:在臺灣,非常務送聖體員有法定服飾嗎?

回答:臺灣各教區沒有這方面的統一規定。但基本上,大部分堂區非常務送聖體員在執行職務時,都有各自設計的禮儀服飾;若無固定禮儀服飾,也該應當穿著整齊,且要得體莊重,例如穿上淺色襯衣,深色長褲或裙,配戴聖牌;男士戴領帶。不過,無論如何,非常務送聖體員,都不可穿著類似聖秩人員的衣飾,以免混淆身分。

問七:給病者或長者送聖體,當有什麼準備程序?

回答:程序大致如下:

1.應先連絡有關信友,約定大家方便的時間,且儘量了解領聖體者的身心狀況,,和家中環境。(如果到醫院或安老院,可能的話,最好是每次送完聖體後,隨即預約下次送聖體的時間。)

準備下列物品:聖體盒、「堂外送聖體儀式」小冊、十字架、九摺布、聖血布及聖經等;以上用品最好放在堅固的手提包內。此外,應盡量帶備一些資料,例如禮儀經本、堂區通訊、天主教周報等,以便將教區及堂區消息,傳達給領聖體者及其家屬。

問八:給病者或長者送聖體的過程,有什麼要注意?

回答:須注意事項如下:

1.首先要明白領聖體者的身體狀態,以及環境狀況。然後,按照情況,關心領聖體者的益處,又要注意在場的其他人士,例如:其他病人、醫護人員、其他長者、服務員或家人等。如果可以,當然應該邀請其他在場人士,一起參與;如果不方便,則一方面要保持儀式的莊重完整,但也不要妨礙別人。

進門後,要親切問候病者、老年長者等,包括在場的親友,說明來意,讓他們首先準備一下。千萬不要太急躁擾攘,要在閒靜中進行一切。

把帶來的九摺布、聖體盒等,整齊莊重放在茶几或檯上。可以點燃蠟燭,以示尊敬和增加祈禱氣氛,但在醫院或安老院,如果不方便,則不用蠟燭,免生危險。如果連茶几或小桌都沒有,就莊重地把聖體盒連聖血布拿在手裡。

送聖體儀式,基本上是以聖道禮儀,準備領聖體者的信心,使他們在望德中皈依上主;念天主經:求天國的食糧和寬恕,然後送聖體;再幫助他們謝聖體和祈禱,使能在愛德內與主契合(見《與主相契:彌撒外聖道禮儀與送聖體儀式》第49·57頁「特殊職員(非常務送聖體員)給病人送聖體禮規」。)

送聖體者要注意領聖體者的反應,緩急適中,不可使領聖體者太累。

注意領聖體者是否可以吞嚥聖體,否則,也可把聖體擘一小塊,交給病人,讓病人按照他們進食的方式,領下聖體(例如,由服務人員用水協助他們嚥下)。如果不能吞嚥食物,則不用送聖體,只需與他們一起讀經祈禱,及神領聖體。

領聖體後,要默禱片刻,避免閒談;可以用慣常經文,幫助領聖體者謝聖體和祈禱。在祈禱後,儀式結束。再問候和鼓勵領聖體者後,可先告辭,告訴領聖體者繼續安心祈禱,並可說明下次送聖體的日子。

三、       涉及堂區的問題

問九非常務可否由堂區自己堂區培訓?自己堂區的送聖體員可否在本以外之處,如醫院處送聖體?

回答:按照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三日由教廷八部會聯合頒布的《有關非晉秩信友協

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有關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教區責任及其培育作了以下的指示:「最好教區主教對特殊送聖體員制定特殊規則,與教會普通法完全相符,以管理教區內對此職務的行使。此類規定特別要求提供給被選為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人,對聖體聖事教理的教育,他們所提供服務的意義,該遵守的禮節,為如此尊貴的聖事該有的尊敬,以及所有可以領受聖體的有關規定。

因此,如果堂區在大節日如復活節或聖誕節,或在未遇見的情況下,偶爾才需要臨時派遣的非常務送聖體,堂區如果有最基本的培育資源、那麼就可由自己培育,以備需要臨時派遣但是如果堂區在平常主日就常態性地需要非常務送聖體員,甚派遣到醫院為本堂區的生病信友送聖體,那麼本堂神父就需要請正式委派的非常務送聖體員,而不能請臨時委派的非常務送聖體員去送聖體。正式委派的非常務送聖體員需要接受教區的規範和完整培育,教區也比較有能力統籌為培育非常務送聖體員所必備的完整資源。

事實上,這些培育不僅是功能性的培育,更是個人信仰培育的好機會。

問十:如果在未預見的情況下,某一臺彌撒要領聖體的信友確實太多,當時又缺乏聖職人員,致使彌敝將過份延長,那麼主祭可否臨時委派一位或多參與彌撒的信友協助送聖體?

回答:按照《彌撒經書總論》第162號:「主祭分送共融的聖事時……。需要時,主祭可臨時指派稱職的信友協助。」因此,按主祭的判斷,在場信友亦能夠接受的話,他可臨時委派一位或多位信友協助送聖體,但受臨時委派的信友該當是稱職的,因此本堂神父平時就應該預備一些教友,給予最基本的培育,否則也不知道做甚麼及如何做。

臨時派遣的儀式是,在詠唱羔羊頌時,受委任為臨時送聖體員的信友來到祭臺前,站在主祭面前,聽候派遣。羔羊頌結束後,主祭委派並祝福他們說:「今日你們被委任為送聖體員,為將基督的聖體(聖血)送給弟兄姊妹。願天主降福你們 +。」臨時送聖體員回答:「阿們。」這就完成委派儀式。

問十一:假如堂區已安譡務送聖體員在某一彌撒中服務,卻突然外來的神父參加共祭,於是便有足夠的聖職人員送聖體。在此情況下,應否仍讓非常務送聖體員協助送聖體?

回答:如果共祭神父的加入就已足夠送聖體所需,則不必要,因此在彌撒之前,最好再向主祭神父確定一下,是否需要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服務,因為可能參與彌撒的信友眾多,會需要非常務送聖體員加入送聖體的行列。

問十二:當原屬某個堂區的非常務送聖體員遷居至另一個堂區時,或從某一教會回醫院部調至另一醫院部時,是否不必再經由正式委派的儀式,便可以繼續在這新居所屬堂區或新的所屬醫院,以主教派遣的名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職務?

回答:不可以。因為每位非常務送聖體員,都是為某特定堂區或醫院服務,所以們的居處或工作單位遷移時,必須得到該堂區的本堂神父或負責該牧靈單位的司鐸同意,並在特定的禮儀中再次正式獲委任,才能在新遷人的堂區內或新的牧靈單位繼續該職務。

問十三:除堂區外,其他團體如醫院、安老院等,是否也可以非常務送聖體

回答:可以。但是一定要有真的牧靈需要,並先向教區主教申請,且要獲得他的批准。一旦該醫院、安老院等得到主教的批准後,以後若需要再委派新的非常務送聖體員,便勿需再申請,但新成員應參與教區所組織的相關培育課程。

問十四:如果在彌撒外送聖體,有轄區的限制嗎?例如在第二鐸區的某堂區送聖體員到第五鐸區屬新店堂區管轄範圍的醫院。

回答:非常務送聖體員只該在受委任的本堂區範圍內送聖體。例如屬第二鐸區某堂區的病者或長者身處新店堂區管轄範圍的醫院或安老院,則須先與該耕薪醫院牧靈部的牧靈人員,或新店堂區的非常務送聖體員組,或新店堂區的本堂神父聯絡,及時取得協調,看是否由新店堂區或耕莘醫院牧靈部的非常務送聖體員,亦或是由病者或長者所屬該堂區的非常務送聖體員來執行此項職務,總之,不得擅自越區送聖體。

問十五:次送聖體前是否應該再由本堂神父行派遣禮?

回答:就一般的堂區來說,最好每次送聖體前,本堂神父能行簡單的派遣儀式,以簡單的禮儀行動,表達出對聖體服務的慎重其事,同時也顯現出這項職務與本堂神父的直接關係,更清楚地體現出非常務送聖體員的協助角色。

至於派遣的方法,就如本講義第11·12頁所述:

非常務送聖體員被允許配合病人或老年人的時間,將聖體帶到家裡或醫院去為他們送聖體,但是將聖體直接從彌撒帶到領聖體者那裡去,則具有更特殊的意義。因此,有兩種可能的送聖體模式。

一種是在彌撒外,非常務送聖體員配合病人或長者的時間,並與本堂神父約定時間,神父從聖體櫃請出聖體,並將聖體放在聖體盒中,親自交給非常務送聖,並派遣他說:

「親愛的送聖體員,你現在將我們的;的身體帶到生病或年老的弟姊妹們那裡去。請帶給他們我們的問候和我們的愛,與他們一起恭讀今天的讀經,並偕同他們一起祈禱,將最寶貴的聖體帶給他們領受。」

然後離開聖堂,前往等候的領受聖體者那裡去。

第二種可能的模式是在彌撒中,主祭神父在送聖體給會眾之後,拿出聖體盒,並在其中放入了所需數量的聖體。然後,將之暫時置於祭台上;其他以切則都清除到小祭器桌上。非常務送聖體員一職待在自己座位上,直到領聖體後經結束之後,然後,主祭神才可將他們召喚到祭台前,並以類似的方式這樣對他們說:

「親愛的送聖體員,你現在將從這感恩祭中,將我們的主的身體帶到那些無法與我們同在的兄弟姊妹們那裡去。請帶給他們我們的問候和我們的愛,與他們一起恭讀今天的讀經,並偕同他們一起祈禱,將最寶貴的聖體帶給他們領受。」

問十六:常務送聖體員有沒服務期限?

回答:普世教會基本上、沒有規定常務送體員的服務年限,為使較多信友能

分擔這項職務,以及減輕接受此項職務者的,各教區通常都會制定服務年限。臺灣各教區大都制定服務年限一年;一年期滿,若來年還要繼續接受委派,則須按照及接受教區所規定程序及培育,滿全規定後,才能夠再受委派。
問十七:有些信友不願意從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手中領聖體,因為認為他們沒有聖職身分。應該如何向這些教友解釋?

回答:幫助這些信友明白,他們從非常務送聖體員手中領聖體,和從聖職人員手中領聖體,都是領受同一的基督聖體。因為不論由誰送聖體,都如同從最先分送聖體的耶穌基督手中領受一樣。

問十八:本堂神父的角色?

回答:在本堂神父與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互動關係上,我們可以看到本堂神父的角色如下:

1.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職務是屬於補充性質,其是協助本堂神父,因此即使堂區有數位非常務送聖體員,本堂神父也不能免除在彌撒內給一參與彌撒的信友,以及在彌撒外給者及年長者送聖體的職務。

負起組織、監督及管理的工作。

非常務送聖體員若接到領聖體者的通知或新的名單,應報告本堂神父,讓神父做出牧靈上的判斷,並擬出妥善的牧靈方針,決定自己先去拜訪,或由非常務送聖體先行拜訪,以了解狀況,是否需要先辦告解,之後才送聖體。總之,誰要領聖體,應讓神父知道,使之能隨時掌握領聖體者的狀況和人數,並做為牧靈及派遣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依據。

透過每次的派遣,表達出與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職務關係。

為非常務送聖體員提供必要的聖體靈修。

定期或不定期與非常務送聖體員會議諮詢,藉以明瞭及掌握病者及長者的聖事需求,並能及時做出牧靈回應。

四、       涉及送聖體及送聖體員的問題

問十九:是否可以給與天主教分離的其他基督宗教的信友送聖體?

答:基本上,包括我們常見的較大宗派,如聖公會、長老會、浸信會、衛理公會,信議會,以至於其他各種的大小基督教會,是不可以的。

有關非在天主教受洗的基督徒在天主教會領聖事要按照《天主教法典》844

條行事。

按照法典的原則,天主教聖職人員只能對天主教信徒,合法地施行聖事;同樣天主教信徒,只能由天主教聖職人員合法地領受聖事。(《法典》8441項)

但是「如有需要,或真實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錯誤及信仰無差別論的危險,天主教徒在實際或難以找到天主教聖職人員的情形下,許可由非天

主教的聖職人員,領受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但上述聖事須在該教會內有效。」(《法典》8442項)
另外,「尚未完全和天主教會共融的東方教會人士,如果自動請求,且亦有相稱的準備,天主教聖職人員可合法地為之施行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此項規定亦適用於其他教會的人士,但該教會對聖事的態度,須依聖座的判斷,一如上述東方教會人士的情況相同。」(《法典》8443項)
天主教法典第8443項,提及的「其他教會的人士」,並不包括聖公會的信徒或其他的基督教團體。聖公會,一如其他基督教團體,沒有修和(懺悔)及病人傅油聖事,而它們的所謂「聖餐禮」,教義上與天主教會的教義並不一致。故此,這些與天主教會分離的基督教團體,不被天主教會視為等同分離的東方教會。
「遇死亡危險時,或依教區主教或主教團的判斷,認為有其他迫切要求,天主教聖職人員亦得為和天主教尚未完全共融的基督徒,當其自動請求,且亦無法找到其所屬團體的聖職人員時,為之施行上述的聖事,但須對聖事表示與天主教有同一的信仰,並有適當的準備。」(《法典》8444項)
宗座沒有一份「等同東方教會的其他教會」的名單。那些所謂「Old Catholics」應可被視為這類教會團體。他們是梵一大公會議(1869-70)期間,一些反對欽定「教宗不能舛錯」的主教所創立的裂教團體,目前仍有一些主教和信徒在荷蘭及美國等地區。他們在其他教義和聖事上,是與羅馬天主教會一致的。
然而要特別注意的是,「一個天主教徒合法地願意與東方基督徒交流,應盡量尊重東方教會的規定,假如那個教會限定只給自己的教友,而不給別人送聖體,那麼應避免去領聖體。」(《大公指南》124號)
問廿:當送聖體給病人或老年人時,可否同時為侍候他們的人或家人送聖體?如果可以的話,上述這些人士須守多久的聖體齋?
回答:可以的,同時也可以表現出他的共融關係。再者,他們和病人或老年人一樣,即使在領聖前一小時曾吃了食物,亦可領聖體(參:《天主教法典》第919
問廿一:送聖體員一天可以領聖體多少次?
回答:一情況,信友一天一次熱心參與並領聖體,就已經足夠。但是如果場合和彌撒意向不同、例早上是參與堂區主日彌撒,下午是參與朋友的婚配、那麼會容許友可以再一次領聖體。
送聖體員也該遵守這項定,是為了保護及尊敬聖體,而有特殊需要,例送聖體後仍剩下一些聖體和碎塊,又真實地實在無法送回聖堂,非常務送聖體員便可自行把聖體領畢,且不守聖體齋。
如果是因為在同一主日非常送員數次在堂區的彌撒中協助送聖,那麼解決的法然是盡量委多些非常務送聖體員來分擔這項職務;然而送聖員仍遵守上,即一天內只可在不同場合和意向中再一次領聖體。
同時、送聖員、不和送聖體變成機械性的慣性行動或加以濫用、而之為參團體禱和禮行動的一環。
廿二:知道某非常務送聖體員執行職務時沒有按規矩行事,或生活立了惡表,需不需要告知本堂神父?
回答:為避免受體受到褻瀆的危險、應以愛德負責管理及監督的神父告知。
廿三;以往非常務送聖體員十字架能否收回,或其他避免濫用的措施?
回答:不論是以十字架、名牌,或其他為標示出非常務送聖體員在執行職務時身分的標誌,當一旦結束委派任期,並停止這項服務時,那麼就該繳還區管理當局。一方避免造成混淆和濫用,一方面也讓本堂和教區可以明確知經停止委任、並之從現職務名單中刪除,否則將造管理成本堂神父及教區管理當局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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